公元一二一三年,南宋嘉定六年。 正是金秋时节,天高气爽。树叶杂草枯黄未落,望过去是黄灿灿一片,煞是好看。 沿着大路,走来两个道人。为首的道人四十多岁年纪,身材魁梧,步伐矫健,左边脸上有一道疤,显出几分彪悍之气。身后跟着的道士长得粗壮,看脸却年纪不大,顶多二十多头的样子。与彪悍道人相反,年轻道士长着胖乎乎的娃娃脸,甚至还有些木讷迟钝的样子,只不过眸子中却偶有精光闪过。 “九成啊!”玄清略微转头,叮嘱着自己的笨徒弟,“到了地方要少说话,只听为师的。为师怎么说,你就怎么做。要不,你去沿街募化,得了钱能买好吃的。对了,你可千万别再闯祸了。” 哦,九成看似恭谨痛快地答应着,玄清没看到的是这个傻徒弟竟翻着眼睛撇了撇嘴,一副鄙夷加不屑的样子。 还当老子傻呀?老子比猴儿还精呢! 没错,现在的九成虽然还是那副皮囊,但灵魂却已是来自数百年后的某位壮男。那个年代的社会、科学技术极大发展,信息爆炸,物质丰富,但谁知道雷雨天电脑爆炸也能穿越,这又怎么用科学来解释呢? 这不科学呀?!到现在已经有快一个月了,孟九成还没完全适应过来,尽管他融合了这个本身的记忆。在这个只在历史书中知道的南宋年代,自己却身在金国,乱世又将至,到底该何去何从呢? 前面人烟渐多,已到了金国莒州莒南县的中等城镇陵阳,虽不是十分繁华,却也比山村热闹多了。 “憨道士,耍把戏;力气大如牛,一口一馒头。”街边有顽童看见孟九成,跳着笑着,唱着歌谣取笑他。 切,一群小屁孩,老子不敢你们一般见识! 孟九成没想到自己在这里还有点知名度,可却不是什么值得骄傲自豪的名声。 那还是三个月前,这位未换灵魂的小道士随师父来到此地,被几个富家孩童撺掇,大庭广众之下,竟把一个大户人家门前的数百斤石狮子扛起,丢到了茅厕里。等玄清闻讯赶到,好说歹说,才算了事。而干了如此壮举,九成竟是只为了区区两个馒头。 玄清也觉得脸上无光,可也知道徒弟脑袋不太灵光、拙嘴笨腮的禀性,真是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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