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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又回到那时(第1页)

很久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了,已经连续下了两天时间,即使是在人群来回行走的公园,雪的厚度还是能够没过脚腕。

我掸落身上薄薄的一层由雪凝结成的冰霜,又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巾,把公园长椅上的残雪和水擦拭干净,因为坐的频率多了,所以长椅上的积雪并不多,剩下的仅有淡淡的一层雪留过痕迹。

“坐吧。”

擦干净后,我对她说。

舒言也没有确认座椅是否真的干净了,便缓缓的坐了下去。

我和她并排坐在一起,没有什么交流,只是一味地看着周围。

很久没有认真的感受一下外界的触感了,眼前的人物风景俨然成为了一副出自神秘画家之手的精作,我认为这一切都拜雪所赐。

篮球场的空地上,有一帮应是刚上小学的孩子们在合伙滚一个大雪球,不用想也知道他们要做一个雪人。

想想我上一次堆雪人,可能已经是15年前的事了,家门口堆积了也差不多和这次一样厚的雪,我兴奋的跑到隔壁楼找我发小一起堆雪人,细想那应该是我正儿八经第一次做雪人,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做雪人,至于后来为什么没有再玩,我也解释不清。

雪花稀稀散散的落在我眼镜上,不久就变成了星星点点的水珠,我干脆直接摘下来,小心翼翼的装在口袋里。

我朦胧中看到三个高中生模样般的男孩互相搀扶,摇摇曳曳的从我眼前经过,他们笑得十分放肆正如他们的年纪容许他们这样,应该是刚喝完酒。

“那可真是个好年纪啊。”

我把头转向潘舒言,眼睛确没敢看她:“你可还记得,那是高二的时候,咱们,刚刚认识。”

没错,那时候是高二,我们的相遇很偶然。

学校总是喜欢调换班级,我和刘洵一直没分开,至少高二下学期之前没分开。

我们都属于老师口中的“无所事事”

之人,座位从来没离开过后两排。

刘洵这人吧,其实真的很单纯,我们的学校是市里公办垫底的高中,来这儿的学生多少有些不着调,而他像一张纸,上面只写了几行干净利落的文字,一点多余的杂质也没有。

但正因为他这个小孩子气,我俩没少吵架,有时候仅仅因为一局游戏,他都能跟我犟得面红耳赤,结果自然都是以我妥协为主。

他的单纯陪衬着他自身的美,简直令人无可挑剔。

他是我个人认为生活在身边最好看的男生,眉毛生而标准,两个眼睛也不小,虽说是单眼皮吧,但搭配在他白净细致的脸上却是毫无破绽。

他刘海到眉,两边头发刚好碰到耳朵,而且天生头发微曲,太阳下会显得有些泛黄有点日系慵懒风格的味道,加上一米八五的个头,好像是一尊完美的艺术品。

唯一我可以找出的缺点,就是他学习不好,而且是非常不好。

我和潘舒言的认识就是因为他。

她比我小一级,听她说是在路过篮球场的时候看到刘洵打篮球,照她的说法就是一见钟情吧。

后来听说我和他关系好,便来找我想和我也成为朋友,更多的原因应该是想通过我和他多靠近些吧。

在我面前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稀罕的事,因为在她之前,已经来过两名“挑战者”

了,随后当然都以失败告终。

因为舒言生的十分漂亮,家庭素养感觉也和刘洵差不多,我便决定帮帮她,我希望世间的美好都能联系在一起。

我和刘洵关系何以变得如此要好,其实是因为高一下学期的一件事。

我有位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因为种种原因去了离我们家近一千公里远的外地,我们差不多两年没见面了,但还在经常联系。

那个暑假我们约好了,一定要去找她玩一次,害怕父母不同意我假期出远门,那个学期可能是我学习最拼的学期。

我拜托我的同桌,因为他理科很好,每天给我辅导功课,一到晚自习,我就准时搬凳子到走廊里(因为走廊安静而且讲题不会打扰到其他人)做数学题物理题。

同桌也很讲义气,从来没有厌烦过,我不会的他就一个一个教我,知识点从头补到尾。

毕竟只是高中生,我的零花钱又少的可怜,我就从生活费里挤。

现在想想,那时候可真有毅力。

生活费还算可以,杂七杂八加起来一个月能到七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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